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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驾驶台视线的重要性 / The importance of ensuring navigation bridge visibility (Simplified Chinese)

当运载特殊货物(如风力涡轮机叶片和塔架)时,您的船舶是否获免遵守SOLAS公约第V/22号规定的驾驶台视线的要求?请注意,在澳大利亚,出于合规目的,主管机关可能不接受此类豁免文件

澳大利亚海事局(AMSA)在其2022年第14号海事通告中强调了确保在澳大利亚水域航行的所有船舶驾驶台视线的重要性。该通告提醒船舶经营人、船长及驾驶员注意下列规定:

  • 在任何时候,通过视觉和听觉以及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条件下的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的瞭望,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做出充分的估计(《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5条),以及
  • 确保适当的驾驶台视线,特别强调《SOLAS公约》第V/22号规定的下列要求:
    • 在驾驶室外正横前方从驾驶位置所见的海面视域内任何由货物、起货装置或其他障碍物造成的盲视区域的遮挡,应不超过10°
    • 从驾驶位置上所见的海面视域,在所有吃水、纵倾和甲板货状态下,自船首前方至任何一舷10° 范围内均不应有两个船身以上的长度或500m(取其小者)遮挡。

 

虽然一些船旗国发布“豁免文件”,允许船舶装载货物至接近驾驶台窗口的高度,但澳大利亚认为,《SOLAS公约》并未规定此类豁免,因此在澳大利亚,出于合规目的,主管机关可能不接受此类文件。若AMSA发现在非专用船舶上运输特殊货物(如风力涡轮机叶片和塔架),而使得驾驶台视线受妨碍,对航行安全造成明显危险,则可考虑扣留船舶并要求卸载货物。

 

船东、船舶经营人及船长应注意上述事项,确保所有甲板货物正确装船及积载。即使船旗国保证该船可免于遵守《SOLAS公约》规定的驾驶台最低视线要求,也应在进入澳大利亚水域前征求其对货物布置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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