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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内种子饼引发的火灾 / Fires in containers caused by Seed Cake (Simp. Chinese HMTL)

集装箱内装载的种子饼可能发生自热和自燃,危及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种子饼货物的运输乱象依旧,错误申报的概率居高不下,存在引发船上火灾的风险。最近,一艘在Gard投保的集装箱船即将驶离装货港时,船员发现一个左侧箱位正在冒烟。对该区域进行检查后,确认其中一个集装箱内起火。船员们用船载水雾灭火枪刺穿着火的集装箱进行灭火,用船上消防水带实施边界冷却以保护附近的船舶构件和集装箱。幸亏发现得早且船员行动及时,火情很快被扑灭了。

对这起事故的调查仍在进行中。但初步报告显示,起火集装箱装载的是“椰子渣粕/饼(Copra Expeller Meal/Cake)”货物,即椰子榨油后的残渣。报告还表明,托运人并未将该批货物申报为危险品(DG)。鉴于该批货物很可能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简称“《国际危规》”)“种子饼”的定义,本应申报为规则第4.2类危险品。

种子饼

种子饼是指含油的种子、谷物或其他具有类似特征的商品经榨油后剩下的浆粕、籽饼、干粕、油渣或其他货物,包括各类种子粕。这些货物主要作为动物饲料的成分。其共同点是,生产过程无法从植物原料中去除所有油脂。残余的油脂使种子饼具有危险性,容易发生自热和自燃。货物的含水量和含油量越高,发生自热和自燃的风险就越大。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1386和2217的种子饼属于《国际危规》项下的4.2类危险品,即易于自燃的物质。但以其他商品名称装运此类货物并将其申报为不适用《国际危规》的货物的情况并不少见。上述火灾事件中的椰子渣粕/饼(Copra Expeller Meal/Cake)就是其一,其他常见的商品名称还包括动物饲料、长生果粕、棕榈仁渣、花生(油)饼、花生粕、种子粕(油性)、大豆粕和葵花(籽)粕等。

集装箱货物指南

海运行业近期发生了多起涉及集装箱内起火的事故。统计数据显示,集装箱货物发生火灾的频率并未下降。上述事故表明,错误申报任何类型的危险货物均可带来风险,而船员迅速采取行动则可以防止小型火情演变成大规模事故。

为了提高种子饼集装箱运输的安全性,确保货物的正确申报、包装和运输,货物事故通知系统(CINS)和国际保赔集团(IG)联合发布了名称为《关于使用集装箱运输种子饼的指南》的行业指南。该指南列出了一些实务做法,旨在对《国际危规》的要求以及个别船舶经营人关于安全积载和运输此类货物的程序作出补充。除了详细介绍使用集装箱运输种子饼会引发的问题外,该指南还提供了一些关于集装箱选用、运输包装和船上积载方面的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该指南建议托运人如实申报和记录符合《国际危规》项下种子饼具体标准的各类货物,包括经过检测并允许不按照《国际危规》装运的货物。这些货物仍须遵守属于4.2类危险品的种子饼在集装箱选用、运输包装、检验、积载及隔离方面的要求。

我们建议船舶经营人熟悉该指南并采取积极措施,减少危险货物和高风险货物发生火灾的可能性。请谨记,挥发性或危险性货物的正确标识以及积载可以大大减少集装箱内发生火灾的风险。

其他CINS参考资料可在此下载:http://www.cinsnet.com/doc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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